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公室(教科室),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决定启动温州市2021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对象
1.教科规划课题(WK):指综合性较强的,对本校乃至区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面向市县两级教育局机关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校校长及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教研组长等。
2.教学研究课题(WY):指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真实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面向各级教科研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骨干教师等。
3.教师教育研究课题(WS):指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面向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等。
4.教育技术研究课题(WJ):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
5.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WD):由温州大学提供课题研究经费资助、温州大学与温州市教育局联合立项管理的课题。
6.教师小课题(WX):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具体疑难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面向一线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不含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教科研员)。
二、申报名额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申报平台与截止时间
今年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含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形式,(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平台将于2021年3月1日开放申报,于2021年3月20日关闭申报系统。具体的用户、项目申报管理手册见平台首页“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教师用户”(各用户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保存后,下载研究方案模板填写后再上传,切记不要上传申报书)。
特别提醒:县(市、区)教师小课题由所属区域统一管理,不用在此平台申报;市直属学校教师小课题需在平台申报;小课题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请市局直属学校教科室、各县(市、区)教科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名额、申报时间及管理手册与说明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教师小课题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3人,其他类型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其中课题负责人是否为温州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含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温州市名校长、温州市名师、温州市名班主任)请务必在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上注明。
3.教师小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其他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结题评奖时间统一在每年9月份,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4.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同时承担另一课题执笔;课题负责人(或执笔)正在承担市级或省级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5.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教科室)及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立项申报审核工作。市局各学校、单位确定好立项数后通知申报对象按课题管理系统要求进行网络注册、立项申报;各县(市、区)课题管理员做好本县(市区)课题申报对象的材料上报审核工作。请相关负责人填好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未按要求报送的课题均不参加立项评审。
6.《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必须与课题管理系统所填报信息一致)、研究方案、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请于3月21日前报送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育科学(德育)研究室叶芬老师(市教育大楼908室),联系电话:85812163。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市教科规划办联系(电话85812163)。
附件:(从温州教科研网下载)
1.2021年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2.2021年温州市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抄送: 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印发
附件1: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温州市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